证券市场虚假陈述、内幕交易、操纵市场等违法犯罪行为,是资本市场的“毒瘤”,严重侵害了投资者合法权益,影响资本市场功能作用的发挥。国务院金融委多次强调对资本市场违法犯罪行为“零容忍”,并提出一系列具体措施,建立完善的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制度、强化投资者民事救济是重要方面。新《证券法》系统总结了我国证券市场改革发展的经验,在深入分析市场运行规律和发展阶段性特点的基础上,建立了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制度,第九十五条规定了“默示加入、明示退出”的证券特别代表人诉讼制度,被称为中国特色的集体诉讼。新《证券法》实施以来,首单证券纠纷特别代表人诉讼和数单普通代表人诉讼相继落地。为帮助投资者充分理解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制度,广东局收集整理了法规解读、制度问答以及典型案例,供大家学习。
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专刊——【典型案例】(一)
飞乐音响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
——全国首单证券普通纠纷代表人诉讼案
一、行政处罚情况
2019年11月2日,上海证监局对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飞乐音响)作出行政处罚决定,认定飞乐音响“智慧沿河”“智慧台江”项目确认收入不符合法律规定,导致飞乐音响2017年半年度报告合并财务报表虚增营业收入1.8亿元、虚增利润总额3784万元;导致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合并财务报表虚增营业收入7.2亿元,虚增利润总额1.51亿元;导致2017年半年度、第三季度业绩预增公告不准确,对飞乐音响责令改正,给予警告,并处以60万元罚款;对相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数额不等的罚款。
二、普通代表人诉讼相关情况
上海金融法院适用普通代表人诉讼程序审理315名投资者与飞乐音响虚假陈述民事赔偿纠纷案。2021年5月11日,上海金融法院作出一审判决,判决飞乐音响向原告支付投资损失赔偿款共计1.23亿元。2021年9月29日,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终审判决,驳回飞乐音响上诉,维持原判。
普通代表人诉讼判决后产生示范效应,因飞乐音响虚假陈述行为侵害的投资者陆续向法院提起诉讼。2022年2月8日,飞乐音响发布公告称,公司近期陆续收到法院发来的《民事裁定书》《民事判决书》等法律文书,截至当日,公司新增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累计裁决金额达6533.84万元。
三、点评
这是《规定》实施后的首单普通代表人诉讼案件。此案充分体现了普通代表人诉讼制度“一次胜诉,众人获赔”的优点,一开始仅数十名投资者提起诉讼,其后按照“明示加入”原则,越来越多的投资者加入维权行列。各市场主体应清醒的认识到,投资者的维权意识和能力正日益增强,以代表人诉讼为引领的民事赔偿救济制度也将逐步强化,违法违规行为最终会让自己自食其果。



